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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你的传说(去你的传说(第22页)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,建立了果园,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。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,收取他们的租金,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——这里三山环绕,与世隔绝。想离开村镇,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。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、乃至亡灵生物,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,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。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。但往往不会是商队。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,却卖不出去。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,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。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,享受清福,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,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……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,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。谁是这里的主人?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?“是我、是我!”唐奇饿了太久,也渴了太久,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。可舞台已经搭好,他绝不能怯场。哪怕要撕裂声带,他也要放声高歌,“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,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——抄起你的锄头,哪怕杀人放火;昂起你的脑袋,就算喉咙喊破!去他妈的英雄,去他妈的传说;去他妈的地主,去他妈的生活!”“剪掉他的山羊胡子!”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,忍不住拍案而起。他出身山地,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,“去他妈的地主,去他妈的生活!”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。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,又惊又怕:“碎石你疯了?那可是我们的雇主!”黑蛇伸了个懒腰,向后仰卧,紧贴角落的墙壁:“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,觉得不爽,骂一骂又怎样。我们是拿钱的佣兵,不是乞怜的狗。”他们要真那么忠诚,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,跑到酒馆酗酒?豺狗仍然不放心,匆匆环顾四周。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。唐奇的‘歌谣’简陋,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。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,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。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,却不会明着声张。可今夜风雨交加,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。他们本就醉生梦死。只要明天还没到来。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。没有人在乎梦话。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。“去他妈的地主,去他妈的生活!”“诗人,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!”“凯瑟琳,再来三杯星梅酒,哦,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,今晚我要睡在这里!”“奶奶,我想你了……”在欢呼与碰杯之间,他们只觉得尽兴。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。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。他们只希望,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。毕竟,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。他们还要忘记现在,从梦里醒来呢。于是唐奇闲下来,便轻咳着休息,发出气泡音:“额额额……”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。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。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、炖豆子、与一杯果香扑鼻,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。他缓缓抬眼,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。听她说:“辛苦了,要吃些东西吗?”尊重需要自己挣来。他是诗人,不是乞丐。这是酬劳,不是施舍。“当然,谢谢。”唐奇点点头,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。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。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,举起小拳头,大声模仿着:“去他妈的地主,去他妈的生活!”凯瑟琳伸出手指,狠狠敲上她的脑袋:“不要学脏话!”少女吃痛捂头:“呜呜~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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